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肢體障礙者參與社會活動的權利維護

社會福利政策研究中心 | 陳建志

肢體障礙者的社會參與權是基本人權之一,但現實環境中仍存在許多有形與無形的障礙。調查發現,超過60%的肢體障礙者認為公共場所的無障礙設施不足或設計不當。

主要問題包括:建築物缺乏坡道或電梯、廁所空間狭小、停車位不足等硬體障礙;以及社會大眾對障礙者需求認知不足的軟體障礙。

政府應積極推動通用設計概念,從規劃階段就考慮不同使用者的需求,並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。同時,透過教育宣導提升社會大眾的障礙意識,營造友善包容的社會環境。


肢體障礙 (另開新視窗) 社會參與 (另開新視窗) 通用設計 (另開新視窗)
:::